杏宇平台招商2021年7月31日16时30分,昆区疾控中心收到包头市疾控中心转重庆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重庆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李某玉二人的密切接触者张某于7月22日返回包头市昆区。张某已于7月31日晚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现将张某返包后行程公布如下,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当地街道(社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7月22日:7:02到达包头站,乘坐22路公交车到苏宁广场下车步行回到家中(青年路8号街坊),16时左右开私家车到团结市场外面的摊位购买水果,停留大概30分钟,随后到金三角对面的马金龙麻辣烫店购买面筋。
7月23日:17:10开私家车到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大石村的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停留大概3-5分钟。返程路过张家营子村的7号桥附近的铁锅焖面用餐。
7月24日:16:00左右步行到昆区卫宁门诊打疫苗,门外排队大约半个小时离开(因没有三针的疫苗所以未接种),全程佩戴口罩。20:00左右开私家车到张家营子村7号桥附近的铁锅焖面用餐。
7月25日:12时左右步行到茂业万豪酒店三楼纳兰庭参加婚礼,停留大概半个小时。
7月26日:11时左右开私家车到太阳城附近“理想生活”店停留40分钟左右,随后又去汇兴汽修修车,停留一个小时左右,12:53离开。
7月27日:19:15步行到青年路8号街坊小区内杂货店买菜并取快递(店名不详),19:36分步行到青年路8号街坊小区附近盛丰超市购物。
7月28日:10时左右步行到金荣商厦一楼中国金店,随后又到一楼林大生金店,停留半个小时左右,12:24步行到金荣附近的任禾拌面用餐。18时左右步行到包百步行街夜市阿嫂鱿鱼、金三角小胖烤冷面、集宁爆炒面筋、本宫略宁冰粉用餐。
7月30日:9时左右步行到青年路8号街坊小区附近的一个流动商贩购买凉粉。
7月31日: 7:40左右步行到青年路8号街坊小区附近广场西道上的饺子馆(店名不详)吃早点。8:30左右步行到团结大街上的奇力康药店买药,中途到雪婷超市买水。9:30左右步行到昆区中医院打疫苗,10:10分离开。
2021年7月31日上午10点27分九原区疾控中心接到市疾控中心转内蒙疾控中心的协查函,来我区赵某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赵某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3点27分乘坐K1115车次列车从定州站到包头站,7月31日早晨5点30分到达包头站。现赵某已集中隔离,7月31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与赵某7月30日到7月31日在K1115车次列车同车厢、包头火车站及包钢医院活动期间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7月31日: 上午5点30分到达包头火车站,出站后一直在公交车乘车点后边的花池旁等人接站; 上午9点左右乘同事程某私家车去包钢医院;上午9点30分左右到包钢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上午10点30分左右乘同事程某私家车回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公司驻地;上午11点30分左右到公司宿舍进行自我隔离;下午3点由负压车转运至九原区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
请上述时间与赵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2021年7月31日,固阳县疾控中心接内蒙古自治区疾控中心协查函,目前在我县居住的兰某某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兰某某已于7月31日晚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现公布兰某某返包后的具体活动轨迹,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当地镇(街道)、村(社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7月21日:10:21乘坐重庆到呼和浩特K692次列车,所在位置13车厢98号座位。
7月22日:7:02到达包头站,之后乘坐22路公交车到苏宁广场下车,步行回到昆都仑区青8街坊家中,到家时间约8:00,之后未出门;18:00其母亲(已于7月31日晚在昆都仑区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自驾车将兰某某送往固阳奶奶家;19:03途径包固一级公路北收费站扫二维码交费;21:00回到固阳县西斗铺镇忽鸡兔召塔村,之后未离村。
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2021年7月31日,土右旗疾控中心接重庆市万州区疾控中心协查函,目前在我旗居住的重庆籍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7月21日13时23分从达州站乘坐K692次车于7月22日7时27分抵达包头东站,转乘当日10时01分K620次车于10时29分抵达萨拉齐站。现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在包头东站、土右旗活动期间密切接触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请与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行程轨迹重合或同车(厢)人员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等三人于7月21日13时23分从达州站乘坐K692次车去往包头东站,张某秀(13车厢0025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赵某国(13车厢0026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张某万(13车厢0024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7月22日,7时27分到达包头东站,出站后直接进入候车室(期间逗留2小时30分左右),转乘10时01分K620次车,10时29分到达萨拉齐站。张某秀(3车厢2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赵某国(3车厢6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张某万(3车厢5号硬座,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7月22日,10时29分三人乘坐K620次车到达萨拉齐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土右旗山格架工业园区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工地宿舍(乘坐黄蓝相间出租车,车牌不详,现金支付30元,三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7月28日,14时左右,张某秀与2名工友(具体姓名不详)从工地门口乘坐出租车前往土右旗萨拉齐镇吴坝卫生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于15时左右接种疫苗。接种完疫苗后,于16时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土右旗山格架工业园区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工地宿舍。
请上述时间与张某秀、赵某国、张某万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