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榆林日报》榆林中院促成首例国有企业破产和解案件

  公司新闻     |      2024-08-21 13:40

  杏宇8月16日,榆林日报以《榆林中院促成首例国有企业破产和解案件》为题,对榆林中院成功促成国有企业破产和解案件进行了报道。

  日前,榆林中院积极加强府院联动,灵活转变审判思路,成功促成首例国有企业破产和解案件,充分保护了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横山县波罗陶瓷厂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属地方国有企业,从事日用陶瓷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工厂鼎盛时期,拥有200余名员工,远赴各地学习先进技术,生产的工艺品深受省内外消费者喜爱。然而辉煌已成过往,受市场环境影响,加之经营管理不善,工厂陷入困境,经营也早已被迫停滞。因此,该厂主动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2023年5月23日,榆林中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横山县波罗陶瓷厂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该院组织经验丰富的破产案件审理法官组成合议庭,全面审查各项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厂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横山区支行一名债权人,涉及金额97.70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共160.7万元。此外,无任何债权。

  “企业破产,看似一家之困,实则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理、债权人权益等多种问题,需要多家职能部门联合破题。”榆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说。为此,榆林中院积极寻求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成立了处置专班。

  在榆林中院积极主动且多次与横山区区委、区政府进行会商推动之下,2023年6月,横山区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波罗陶瓷厂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牵头协调推进波罗陶瓷厂破产清算相关问题解决。

  “国有企业的破产更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陶瓷厂目前无产可破的情形,若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取破产管理人,后续产生的费用无人承担,所以我认为可以将领导小组指定为破产管理人……”横山区工贸局副局长陈龙主动提出。

  在横山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下,榆林中院协调信访、工贸局、国资办、社保、税务等多部门,共同发力剖析问题找突破。

  破产清算,还是破产和解?破产和解程序可以让利益诉求不同的各方实现共赢。对此,承办法官闫虹认为:“启动和解程序,不仅可以解决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安置问题,更可以保障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回收。”

  在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合议庭法官前往横山区波罗陶瓷厂实地查看企业经营状况,分别向债权人、债务人释明破产程序中和解较之清算,具有灵活性高、自主性强、权益兑现率高等特点,并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谈判磋商,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很快摸清“病症”,对症下药。府院联动的强力介入,充分考虑和最大化满足了各方利益,成功消除了债权人的顾虑。合议庭趁热打铁,与各债权人就和解方案进行沟通,推动制定出科学公平的破产和解方案,并获得高票通过。最终实现职工债权与普通债权清偿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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